▲圖說:EC表示,已成立聯合工作小組來對歐盟業者關注的美國電動車抵稅優惠問題,尋求可能的解決方式。

面對歐盟、日本、南韓等地對美國《降低通貨膨脹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IRA)限制要購買在北美地區(美國、加拿大與墨西哥)進行最終組裝的電動車,才能最高享有7,500美元抵稅優惠的規定不滿,美國財政部日前除在新公布的白皮書(White Paper)中表示,將會對哪些國家與美國有「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採取較為廣泛的定義外,也在新公布的指導方針(guidance)中對商用潔淨能源車的稅收抵免,採取較為寬鬆的標準。

路透(Reuters)與POLITICO等報導,美國財政部此舉一方面有助於外國汽車製造業者的電動車至少能夠有資格獲得一部分抵稅優惠,另一方面合格的外國汽車製造業者也能夠透過間接租賃,而不是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方式來受惠。

對此歐盟執委會(EC)表示,美國財政部新公布的指導方針是一項雙贏舉動。歐盟業者不需要改變既定或預期的商業模式,就能透過將尖端潔淨能源車輛銷售給商業營運業者,然後再由運營業者將這些車輛租賃給消費者的方式來獲得IRA税收抵免。這將會使美國納稅義務人也能夠受惠於歐盟業者製造的高效電動車和組件。

不過EC仍然對美國消費者需要購買在北美地區進行最終組裝的電動車,才能符合抵稅優惠資格的規定感到不滿。EC表示,該規定是一種歧視性條款,違反國際貿易規則,不但不公平地使歐盟汽車業者在美國市場處在不利競爭地位中,也減少了美國消費者的選擇性,並進而使透過綠色補貼來減緩氣候變遷的有效性降低。

EC表示,已成立聯合工作小組來對歐盟業者關注的抵稅優惠問題,尋求可能的解決方式,如要求美國聯邦政府採取以對待自由貿易協議夥伴的同樣方式,來對待歐盟等。

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發言人表示,將會致力於持續了解合作夥伴的擔憂,並且會透過各種機會繼續與歐盟、日本、南韓等進行對話。對於美國政府宣布,將會花更多時間來制定未完成的指導方針,以圓滿解決各項問題一事,EC表示歡迎。

根據IRA,美國消費者購買電動車最高享有7,500美元抵稅優惠的規定會於2023年1月1日生效。美國財政部也已先行公布部分符合該税收抵免規定的車款。

然而,美國參議院能源暨自然資源委員會主席Joe Manchin呼籲暫緩實施電動車稅收抵免,以避免獎勵了尋找漏洞的業者。Manchin並表示,會在國會復會後提出進一步立法。